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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汇结算,为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0.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预计上述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 0.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投入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控制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产品。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原则,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将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展中锁定业务风险敞口为目标,不从事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投资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产品。的外币金额不超过基于自身业务的外汇收款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期间与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作,并形成业务定期汇报机制。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需,通过外汇金融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定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定性。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与管理体系,保障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可控、操作规范。因此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具有可行性的。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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