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今年3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颁布的新修订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管理办法》中提到,“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这在社会上引起不同解读。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回应。
“‘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是专门针对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动员引导更多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同志称。
上述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出上述要求,这类项目首先还是要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并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记者注意到,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建设。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
“仅2022年,各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已带动超过500万名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对农民就业增收产生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赈’的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同志说。